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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巧取豪奪 10年榨乾力霸
更新日期:2007/03/09 07:00 記者:記者蕭白雪 蘇位榮 張宏業/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起訴力霸案,查出王又曾將集團旗下的銀行、票券、保險、固網事業,視為自家金庫或提款機。

檢察官認為,王又曾成為企業集團的霸主後,巧取豪奪,用各種不法手段掏空力霸、嘉食化、力華票券、友聯產險、中華商銀、亞太固網,犯案時間長達十年;弊案爆發前夕,還利用公司聲請重整的訊息從事內線交易等犯行。

以下是王家掏空轄下企業紀要:

違法放貸 掏空中華銀

王又曾創辦中華商銀,八十八起由女兒王令可擔任副總經理兼財務協理,共同違法放貸給力霸集團成立的虛設公司;對於有不良債信紀錄的公司,則要求配合購買嘉食化、力霸等公司債,作為授信交換條件。

中華銀因浮濫發行現金卡、信用卡,產生的呆帳及鉅額逾放款,王又曾從九十三至九十四年間,涉嫌將數億元不良債權以數百萬元出售給兒子王令僑的資產管理公司,回收率往往低於百分之五,甚至不到百分之一。

力華票券 變成提款機

亞洲金融風暴後,王又曾基於力霸集團經營績效不佳,為順利取得融通資金挹注集團財務缺口,八十六年五月間成立力華票券,由王令台擔任董事長,力華票券猶如力霸集團的「提款機」。

王又曾利用集團旗下員工任負責人,成立七、八十家無實際交易的小公司,與力華票券簽訂授信契約,由負責人作保,向力華票券取得授信貸款或保證發行商業本票,違法將資金自力華票券掏出約廿五億元,供力霸集團使用。

紙上公司 挖亞太資金

亞太固網自八十八年十一月籌備,半年內收足六百五十六億八千萬元股款。王又曾為解決家族借貸壓力及個人花費,透過紙上公司挪用亞太資金,至九十年十一月,掏取五十七億。

後來更以投資為名,陸續購買力霸集團小公司的公司債,總計王又曾家族掏空亞太固網兩百七十二億餘元。王又曾還指示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讓亞太固網無法公開發行並接受主管機關監督,持續成為王家金庫。

一屋二賣 友聯假放款

八十八年一月起至八十九年七月間,王又曾將力霸、嘉食化及十一家人頭公司所有乏人問津、有產權糾紛的不動產,虛偽出售給友聯產險,套取資金達十二億元,再由友聯產險主動解約,任由王又曾再次出售一屋兩賣。

八十八年十月起至九十五年六月,王又曾指示友聯產險財務長劉配潛違背授信相關規定,放款給王又曾操縱、但無實際營運的仁湖等十七家人頭公司及人頭趙顯連等,共卅五億二百卅萬元。

挪東補西 小嘉莘操盤

王又曾掏空中國力霸與嘉食化共有七大方式,包括以長期投資子公司名義,掏空兩家公司八十一億五千萬元;購買無實際營運子公司的無價值股票,A走兩億六千萬元;力霸、嘉食化與關係企業虛假交易,套利一百一十五億元。力霸還以暫借款方式,侵占衣蝶百貨等公司款項一億兩千餘萬元,

嘉食化掏空部份,王又曾在嘉食化內部成立「小嘉莘」集團,負責調度廿六家小公司資金需求,並以關係企業仁湖等子公司名義,從八十七年起至九十五年底,向多家金融機構詐貸或展延借款利益高達一百卅一億元。

王又曾在中國力霸、嘉食化向法院聲請重整前,指示王令一及親信連續出脫集團五檔股票,內線交易不法獲利估計約四千五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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