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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車為餌 愛聽救命聲 搭訕之狼超變態




林淳華/中縣報導性侵害(新聞)慣犯李健榕,去年才假釋出獄,最近半年來經常開車向落單女子搭訕,被搭訕的女生上了他的車後,他就趁機載到公墓或偏僻的路邊加以性侵。他坦承喜歡聽女子呼救的聲音,做完事後,還和被害女子聊天,再載她回去。

令警方不解的是,這位身上刺青的「搭訕之狼」,長得其貌不揚,身上還會發出異味,憑一部喜美三門跑車和炫人的車內音響,加上搭訕聊天的本事,性侵成功的機率竟然高達一半。

三言兩語拐上車 醜男得逞

李嫌坦承,去年假釋出來,剛開始只騎乘摩托車找女子搭訕,根本沒有人要理他,後來他改開汽車,才讓他有機可趁。

嫌犯李健榕(廿八歲)曾犯有性侵害前科,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去年十一月才假釋出獄。白天從事園藝工作,晚間變成「搭訕之狼」,晚上七、八點開始找目標搭訕,整晚幾乎不睡覺尋找女子,專挑面貌姣好的女孩,作案地點遍及台中縣市。

掐頸賞耳光 愈尖叫愈興奮

其中一名被害女子和丈夫吵架後,離家出走,途中遇到李嫌搭訕,李嫌假好心表示願意載被害人返家,上車後,竟遭勒頸性侵得逞,事後返家洗澡洗了一個小時,丈夫氣憤決定報警,豐原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深入偵辦。

警方調查,李嫌開著一輛銀白色喜美三門轎跑車,在街上四處亂逛,發現落單女子,就搖下車窗說:「我開車載妳回去好不好?」、「我們交個朋友吧!」,被害女子不小心就上了賊車。

他通常都把車子開到偏遠的公墓或路旁性侵,性侵時會掐住脖子,再打被害人的的臉,並恐嚇「再叫就要讓妳死」,被害人尖叫,他則愈興奮,即便女子月經來,依舊霸王硬上弓得逞。

警方調查,李嫌一個月有三萬多元的薪水,花了一萬多元的大哥大連繫朋友費用,有固定的女朋友,還有嫖妓的習慣,但是他晚上仍會變身為搭訕之狼。他還說,自己很壞,但是從不侵犯未滿廿歲的女生。

被他性侵的女子,多以廿歲到廿五歲之間的上班族為多,還有女子毫無性經驗者。警方呼籲年輕的美眉,千萬不要搭陌生男子的車子,像李嫌完全沒有帶刀,車子也沒有中央控制鎖,發現載往偏避的地區,沿路看到商店、紅綠燈都有機會逃出來,才能反擊嫌犯性侵的預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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