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劉曉波起草「零八憲章」觸顛覆罪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9/12/27 19:43

(中央社台北27日電)大陸異議人士劉曉波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1年,判決書指劉曉波在境外網站發表造謠誹謗文章,又起草及聯署「零八憲章」,煽動推翻中國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劉曉波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罪名成立,判處劉曉波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刑期由劉曉波在今年6月中正式被捕開始計算,至2020年6月21日刑滿。

大陸公民維權網引述判決書指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劉曉波從2005年起,在多個境外網站包括「觀察」和「英國廣播公司中文網」,發表6篇文章指責中共獨裁政權,煽動通過改變社會來改變政權。

這6篇文章分別是「中共的獨裁愛國主義」、「難道中國人只配接受『黨內民主』」、「通過改變社會來改變政權」、「多面的中共獨裁」、「獨裁崛起對世界民主化的負面效應」、「對黑窯童奴案的繼續追問」。

起訴書說,劉曉波又在去年夥同其他人起草「零八憲章」,提出取消一黨壟斷的執政特權,在民主憲政架構下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等多項主張,試圖煽動顛覆政權,之後收集300多人簽名將「零八憲章」及簽名向境外網站發布。

法院認為,劉曉波的行為已超出言論自由的範疇,罪行重大,犯罪時間長,行為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即將54歲的劉曉波,過去20年一直推動中國民主運動,在八九民運期間是天安門四君子之一,曾參與絕食,其後呼籲平反六四事件,曾被判入獄及勞改。

劉曉波去年參與起草及聯署「零八憲章」,但在憲章公部前夕被公安帶走扣查,今年6月被北京市公安檢察機關正式拘捕。9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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