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攻篇 第十二
~ ~Fire Attack~ ~

敘述火攻種類、條件、實施方法和要領。同時再次強調慎戰思想,以及贏得戰爭勝利後,應該做好保持有利戰果的作為。本篇重點在「利動」。火攻是一種速戰速決的代表性戰法,而且有著劇烈的攻擊力,由於它有毀滅人力、物力、財力的致命弱點,所以對於明君賢將,應慎之又慎,提出「主不可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的慎戰思想。

 

孫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四曰火庫,五曰火隊。

【譯文】孫子說﹕總括來說,火攻可分為五種﹕一是焚燒敵軍的人馬﹔二是焚燒敵軍的糧秣﹔三是焚燒敵軍的輜重﹔四是焚燒敵軍的倉庫﹔五是焚燒敵軍運輸糧草等物資的設施。

 

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萁、壁、翼、軫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譯文】在進行火攻時,要具備一定條件,這些條件必須平時就有所準備。進行火攻還要掌握有利的時間,選準有利的天時,起火要選準日期。所謂有利的時間是指天氣乾燥﹔所謂有利的天時,是指月亮從┌箕┘┌壁┘┌翼┘┌珍┘這四星宿的位置經過。凡是月亮運行到這四個星宿的位置時,往往是起風的日子。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于內,則早應之于外。火發而其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火可發于外,無待于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有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譯文】運用火攻的作戰方式,必須根據這五種火攻而引起的敵情變化,派遣兵力加以策應。火是從敵營內燒起,就要及時組織兵力從外面配合進行策應。如果火勢已起而敵軍仍然保持安靜不亂的,就應等待觀察,不可立即進攻,等到火勢最猛時,再根據情況可以進攻就進攻,不能進攻就停止。如果可以從敵營外面點火,那就不要等待內應,只要時機和條件具備,隨時可以放火。如果火從上風的地方燒起,就不要迎下風的地方頂火進攻。白天刮風時間長,到夜晚風就可能停止。大體上說,軍隊打仗必須了解這五種火攻方法,並根據各種條件,加以實施。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不可以奪。

【譯文】以火攻輔助士卒的進攻,火勢熾烈,效果明顯﹔用水攻來輔助兵力,其攻勢強大。水攻雖可分割、阻斷敵軍的糧道和救援,但不能像火攻那樣燒毀敵兵及儲備的物資器械。

 

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

【譯文】克敵制勝,奪取了敵人的城池土地,而不能鞏固勝利,是不吉利的,這就叫┌費留┘。所以說﹕明智的君主要慎重考慮這個間題,好的將帥也要妥善處理它。如果不是有利於國家,就不要採取軍事行動,沒有獲勝把握,就不要動用軍隊,不到危急時刻,就不要輕易開戰。國君不能因一時惱怒而興兵打仗,將帥不能因一時怨恨而貿然與敵交戰。

 

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譯文】總之,符合國家利益的就行動,不符合國家利益的就停止。惱怒之後可以重新轉為歡喜,怨恨之後也可以重新轉為快樂,但國家滅亡了就不能再存,士卒戰死了就不能再生。所以,明智的君主對戰爭一定要慎而又慎,好的將帥對戰爭也要十分警惕,不可輕舉妄動,這是關係到安定國家並保全軍隊的根本道理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luenature09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