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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元大賄扁家 金管會置身事外?

TVBS 更新日期:2009/12/25 18:10

特偵組偵辦扁家二次金改弊案,認定國泰集團從民國88年開始,向扁家行賄4億,才能順利併購世華銀行;元大馬家也是利用這種方式,完成併購案。只是檢方既然認定併購案有對價關係,為何金控業者能全身而退?金管會也只說,如果有違反誠信原則,才會做行政處分。

陳水扁的黑手伸進二次金改,企業主紛紛用錢向總統的權勢靠攏,馬永成就是其中的關鍵人物,當時國泰金控為了合併世華銀行,從1999年開始,每年捐款扁家1億元,儘管富邦也表達併購的意願,也送了1500萬給陳水扁,最後還是由國泰金控勝出。

另外元大證券也是透過馬永成牽線,和當時的財政部長林全會面,吃下復華金,特偵組認定雙方有對價關係,卻沒有起訴金控相關人士。

金管會主秘劼:「如果公司負責人涉及到不誠信,這一些條款適用的時候,當然我們就必須按照相關法令,做行政處分,最嚴重的,當然是用解職的方式來加以處理。」

雖然金管會尚未拿到起訴書,但是檢方都已經認定二次金改有弊端,金管會卻仍然置身事外,還要拿什麼誠信,來要求其他金融業者?這種結果,恐怕讓企業主找到更好的理由,用錢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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