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周刊/全球電池王比亞迪 4年躋身手機代工大廠(2008/10/20 09:39)

文/韓斌、林宏達



9月27日,香港H股,股神巴菲特進場了!這次被巴菲特看中的標的,不是中石油,而是中國電子製造服務(EMS)集團比亞迪。巴菲特宣布旗下投資公司波克夏海瑟威(Berkshire Hathaway)斥資港幣18億元(約合新台幣75億元),買下比亞迪9.89%的股份,比亞迪4個交易日大漲89%,股價一舉超越對手——鴻海旗下的富士康。



速度戰打響名號 13年攻進電池、手機、油電車市場



全球產業界都在問,究竟是誰有這個能耐獲得股神的青睞?



10月12日,在深圳最大的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上(簡稱高交會),一個小個子走路疾如風,跨上一輛銀色油電混合車(編按:指能用電力和汽油兩種動力推動的汽車),以極快的速度繞著場子跑了兩圈。這個人就是比亞迪董事長王傳福,也是巴菲特青睞的關鍵人物,巴菲特說:「我對王先生過去的管理成績,印象深刻。」王傳福今年十月公布的油電混合車,中國稱為雙模電動車,預估上市售價人民幣11萬元(約合新台幣50萬元),用家用電源就能充電,充一次電能跑100公里。



王傳福創造的比亞迪,13年前,從人民幣250萬元的資本做到今天人民幣212億元的營收,最近3年營收增加231%,而且快速在過去7年內,超越日本新力(Sony)拿下電池冠軍寶座;4年內更攻進手機產業,讓代工龍頭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氣得跳腳;5年內做出讓巴菲特驚豔的油電混合車,以超低價先馳得點。



只有42歲的王傳福,憑什麼成為巴菲特的最愛,郭台銘的最恨?



以郭台銘為師治郭台銘 拷貝富士康製程,搶走諾基亞大單



如果鴻海像是征服歐、亞、非洲的成吉思汗大軍,那比亞迪就是草原上飄忽不定的騎兵,他們用鴻海最擅長的策略和鴻海競爭。其他大過比亞迪數倍的對手被鴻海一一消滅,但比亞迪挑戰鴻海後四年,不但健在,還不斷從鴻海手裡搶下訂單、資金和新市場,越戰越強。



位於深圳龍崗區坪山的比亞迪總部,這裡離鴻海的龍華廠只有兩小時車程。兩家公司的樑子主要結在2005年,鴻海指控,400名鴻海旗下富士康員工轉投效比亞迪,同時帶走多份重要檔案,在比亞迪複製與富士康相似的生產流程。鴻海因此向比亞迪索賠港幣51億元,目前在審理中。(編按:挖角案部分,富士康年初告贏比亞迪,並有兩名跳槽比亞迪員工被定罪。)



鴻海是全球最大的電子製造服務集團,去年,鴻海營收高達新台幣1兆7000億元,比亞迪的營收人民幣212億元(約合新台幣1006億元),只有鴻海營收的十七分之一。更特別的是,4年前,這家公司最重要的業務,是生產電池,和鴻海以模具、精密製造的核心能耐,完全不同。



鴻海從連接器起家,逆向整合手機、筆記型電腦代工;比亞迪從直徑一釐米的玩具用鎳鎘電池起家,向上跨足手機和汽車製造,比亞迪雖後發制人,但王傳福認為,「關鍵只在你敢不敢攻!」



4年後的王傳福,逆向整合的策略,幾乎和郭台銘如出一轍。用郭台銘的方法打郭台銘,讓比亞迪不但提高了效率,更快速搶走鴻海大客戶諾基亞(Nokia)的大單。



踩在巨人背上往上跳 聰明模仿,突破新力、豐田專利網



為什麼王傳福敢向郭台銘挑戰?科技出身的王傳福,26歲就坐上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副主任,因對技術的自信,他根本不屑一般企業所謂的「專利」,因此他總是不按牌理出牌。



一般廠商不敢挑戰充電電池市場,因為要克服的不只是技術困難。即使生產成功,還要面對大廠的專利反撲,而在電池領域,日本公司早已布下了密密麻麻的專利防護網。



2003年7月,新力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控告比亞迪,認為比亞迪侵害新力兩項在日本申請的專利權,要求禁止比亞迪電池在日本銷售。但兩年後,日本知識產權高等裁判所正式判決新力敗訴(編按:第二次訴訟結果)。電池大廠三洋也曾在美國控告比亞迪侵權,最後也以和解收場,為什麼連新力和三洋都奈何不了比亞迪?



新力申請的其實是壁壘性技術專利,這類技術都有一定的範圍。像新力控告的兩項專利技術,一項要求電池液容量在0.4毫升以上,比亞迪就把電池液容量控制在0.4毫升內;另一項專利技術要求電池的金屬材料厚度控制在80至250毫米內,比亞迪就避開這個範圍,重新設計規格略有不同的電池。但即使原理相同,在設計上避開對手的壁壘,侵權就不能成立。



王傳福看準,只要比亞迪能在原有的專利基礎上再改進,就算是自行研發的技術。靠這個方法,比亞迪不但突破新力的專利技術網,還在中國申請了大量專利,到10月9日為止,在中國已擁有995件專利。



挑戰新力成功後,比亞迪更大膽的挑戰日本的豐田汽車。



比亞迪同樣用迴避專利壁壘的方法,從豐田身上吸取製造汽車的技術。王傳福其實早就從汽車業過去的官司發現,如何規避侵權的方法。他發現,拷貝已經成熟的模式,其實才是進入市場最快的方法。



他們破解豐田專利保護的方法,就是一條一條的檢視,分析對手的專利。如果一輛汽車的外觀專利有五幅照片,前面、後面、側面、正上方和斜上方,這五張照片全都一模一樣,那就可能侵權,但只要有一幅照片風格完全不同,其他的設計一樣就不算侵權,這是王傳福的思考邏輯。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luenature09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